一、在小区怎么查业主?
查找小区业主信息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到当地房管局查询
提供房屋的相应信息,可以到房管局进行查询,当地住建局房屋产权监理处的房产档案室查询即可获知房主的真实身份。
2、委托律师代为查询
如果个人查询不了,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查询,但前提还是得知道房屋的相应信息。
3、法院立案调取查询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自然人是不可以查询他人名下房屋产权的详细登记情况,可以通过法院立案调取查询。登记情况,可以通过法院立案调取查询。
二、户口在小区算业主吗?
户口在小区不算业主。只有在小区有房子,并且在小区居位住的才算业主。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是有责任和义务、有权利的。小区的渌化、卫生、车位业主有建议管理权,对物业也有检独权,对物业也有罢免权。对小区的卫生要爱护,邻理和睦,和物业共同管理好小区。
三、业主在小区种树种花行吗?
业主在小区种树种花要看什么情况,要是住在一楼,有自己的小院,是可以种树和种花的,因为小院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自己自由自在的安排绿化,不过要是一楼没有院子的话,那业主在小区种树种花,那就不适合了,因为每个小区都有统一的绿化
四、业主在小区楼道烧纸怎么处理?
物业应该及时制止。楼道里面烧纸,很危险,产生的烟雾可能会触发烟雾报警器,也容易引发火灾。很多业主在搬家入伙的时候,习惯烧纸拜神,还有中元节也有很多地方都习惯烧纸拜神敬祖宗,物业应该提供或者指引到安全的地方去烧纸,否则引发火灾物业是有责任的。
五、业主在小区撞到柱子谁负责?
这个柱子如果是违章乱建的,建柱子的要负一定的责任,你可以通过物业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如果柱子不属于违建的,是你自己不小心撞上的,那你自己就是过错方,自己完全负责任.不管哪一种情况,自己都有注意安全,自己保护自己才是第一位的。
六、业主在小区楼顶能烧烤吗?
业主在小区楼顶不能烧烤。因为小区的顶楼一般需要铺设防漏措施的沥青,这样的沥青材料属于石油化工产生的残渣,但是遇到明火就容易燃烧蔓延,产生火灾事故,所以,物业公司对于小区业主在顶楼活动,是不允许业主在楼顶进行烧烤活动或者乱丢烟头等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业主有权在小区内演唱吗?
业主有权在小区演唱,但是不要拢民。
在小区或者家里放音乐、唱歌都属于,但是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扰民这块实际处理起来很无解,报警通常是没有用的,至少没有解决问题,换个角度,民警没有配备噪音检测设备,却被安排处理噪音扰民,其实也挺难做。
遇到这样的垃圾人,目前没有好的办法,虽说以暴制暴可能可以解决问题,但回归理性,打赢坐牢,打输住院,都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八、业主在小区摆酒物业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朋友:
首先在此给您道一声恭喜!平安小区扬美名,平安小区共同筑。在此温馨提示您:
一、请告诉您的朋友到本小区来访时,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与支持”的心态,配合门岗安防员做好访客登记确认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同时请访客车辆不要乱停乱放;
二、出入楼宇时应随手关好大门,并提防陌生可疑人员尾随而入,如发现小区内疑人疑事,请尽快与物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使社区安防工作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的配合。此致敬礼!
九、业主在小区怎么贴告示合法?
在小区贴告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法贴告示的方式:
1. 物业管理公司:你可以联系你的物业管理公司,向他们说明你需要贴告示的内容和目的。在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小区的公告栏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贴出你的告示。
2. 小区公告栏:通常,小区都会有一个公告栏,供住户张贴通知、告示等。你可以在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在公告栏上贴出你的告示。
3. 微信群、QQ群:如果你的告示内容主要是面向本小区的住户,你也可以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传播。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可能涉及到信息的隐私和安全问题,因此需要得到住户的同意和配合。
4. 张贴通知:如果你的告示内容需要通知到每一个住户,你可以选择张贴通知的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张贴通知可能会对小区的环境和公共设施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
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贴告示,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其他住户的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果你的告示涉及到需要居民签名或者同意的内容,你需要在告示中明确告知并提供签名或者同意的方式。
十、小区物业不让业主在小区内停车是否合理?
物业不让在小区内停车不合法,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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