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及相关“暴富”神话的传播,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又有抬头迹象,为切实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能源安全及社会稳定,多地金融监管、发展改革、能源及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已联合向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个人发出“虚拟货币挖矿警告信”,明确警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并要求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警告信核心内容警示:

  1. 明确违法性,触碰监管红线: 警告信首先强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非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其耗能巨大、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且往往涉及非法集资、洗钱、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三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活动风险防范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精神,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被淘汰和禁止的产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开展或参与。

  2. 揭示多重风险,保护公众利益:

    • 金融风险: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挖矿投入成本(设备、电力、场地等)高昂,但收益极不稳定,参与者面临巨大的财产损失风险,部分挖矿项目可能涉嫌传销、非法集资,严重危害投资者资金安全。
    • 能源安全与环保风险: 挖矿活动消耗大量电力资源,加剧能源供应紧张,与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严重不符,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挖矿”导致用电负荷激增,影响居民正常用电和工农业生产的情况。
    • 技术安全与法律风险: 参与挖矿可能需要使用特定软件和硬件,这些工具可能携带病毒、木马,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系统被控,挖矿行为本身若涉及未经批准的电力使用、违规建设厂房、逃避监管等,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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