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数量统计2020?
2020年中国各地区共发生交通事故247646起,其中死亡人数62763人,受伤人数256101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4617.9万元
二、伤亡事故统计标准?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七条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伤亡统计范围。
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七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所以,你所说的情况当然属于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三、贵州省2020年交通事故数量?
贵州省2020年交通事故总共发生13437起。
四、2020年全国交通事故伤亡人数统计?
国家统计局在其官网发布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27412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301人,比上年下降11.7%;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059人,下降28.9%。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1.66人,下降7.8%。
五、安全生产事故伤亡统计原则?
1.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害。
2.重伤: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害。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因医疗事故而转为重伤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重伤事故报告统计。如果来不及在当月统计,应在下月补报。超过30天的,不再补报和统计。
3.死亡和失踪: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如果来不及在当月统计的,应在下月补报。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失踪30天后,按死亡进行统计。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做伤亡事故统计。
5.甲企业职工参加乙企业生产并由乙企业负责指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企业统计报告,并通知甲企业。
6.两个以上企业交叉作业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主要责任企业统计报告;责任对等,分别进行统计。
7.跨地区施工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报告,抄送施工单位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8.总承包工程的企业和分承包工程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时,分承包单位凡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由分承包单位统计报告;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由总承包单位统计报告;凡是没有履行分包合同承包的,不管在经济上是否独立核算,都由总承包单位统计报告。
9.企业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或非本企业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伤亡的非本企业人员填在“非本企业人员”栏内。
10.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抢险救灾时发生伤亡事故,不属本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范围。
11.企业职工在国外承包工程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不做统计报告。
12.企业租赁及借用的各种运输车辆,包括司机或另聘司机,执行该企业的生产任务,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本企业职工统计报告。
13.企业外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工程发生伤亡事故,应由发包企业按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并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
14.企业职工在企业外执行领导指派的任务时,因擅自做与任务无关的事情,如:游泳,射猎、钓鱼、抓鸟等,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不按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15.企业职工乘坐本企业车辆参加企业安排的集体活动,如旅游、文娱体育活动等,发生职工伤亡的,均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16.停薪留职职工和已离退休的人员,又被原企业或外企业聘用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到哪个企业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就由哪个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17.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以承包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伤及本企业职工还是雇用的外单位人员,均由本企业按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18.借调外单位职工发生伤亡事故,不论其工资由哪个企业支付,借调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如何,均由借人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并统计在“本企业人员”栏。
19.职工在病假、事假或公休假期间自行到外企业工作发生伤亡事故时,到哪个企业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就由哪个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20.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过程中或在企业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不论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或制度,都应统计报告。
21.劳改系统生产单位的职工或刑满就业、劳教期满企业留用的人员及正在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均应统计报告。
22.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23.设备、产品不合格或安装不合格等因素造成使用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论其责任在哪一方,均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的企业统计报告。
24.报表中“非本企业人员”的范围包括代训工、实习生、参加本企业生产的学生、现役军人,到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或进行其它公务的人员,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外来救护人员以及由于事故造成伤亡的居民、行人等。
六、2021溺水事故官方统计?
目前官方还没有权威的2021年学生溺水事故统计。根据历年统计,平均每年2万学生左右,集中在6-9月份。
七、事故中失踪人员如何统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并严厉及时追责,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有关问题制定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按照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接经济损失三者中最高级别确定事故等级。
规定要求,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事故发生单位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提出意见,经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规定明确,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
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一步协调;经协调仍不能统一意见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八、事故统计分析方法?
统计分析方法:以研究伤亡事故统计为基础。
1)描述统计法:用于概括和描述原始资料总体的特征。它可以提供一种组织归纳和运用资料的方法。最常用的描述统计有频数分布、图形或图表、算数平均值及相关分析等。
2)推理统计法:是从一个较大的资料总体中抽取样本来推断结论的方法。它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够用数量来表示可能的论述。对伤亡事故原因的专门研究以及事故判定技术等主要应用推理统计法。
九、安全事故台账怎么统计?
安全生产台帐一般包括:
1、安全责任书(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合同);
2、安全生产机构设置的文件(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等);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员、班组长等岗位职责;
4、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资料。
6、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7、安全会议记录。
8、花名册:全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9、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
10、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
11、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12、爆破物品管理台帐。
13、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4、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
十、2020外贸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21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出口179326亿元,增长4.0%;进口142231亿元,下降0.7%。货物进出口顺差37096亿元,比上年增加7976亿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93696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出口54263亿元,增长3.2%;进口39433亿元,下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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