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上市就是指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股票上市。由于香港股市比A股发展早,并且对外是完全开放的,国际资本都是都可以来港股投资,要比A股较为成熟以及完善,对于世界市场的发展变化行情也比较敏感。
2.港股上市的具体条件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1)市场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盈利要求:采用“盈利测试”标准:上市前三年合计盈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3,000万港元)。
(3)营业记录:具备不少于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4)有关营业记录规定的弹性处理:联交所只对若干指定类别的公司(如基建公司或天然资源公司)放宽三年业务纪录的要求,或在特殊情况下具有最少两年业务纪录的公司也可放宽处理。
(5)主营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6)附属公司经营的活跃业务:实际上联交所将要求发行人必须对其业务拥有控制权。
(7)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至少前三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8)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9)最低市值:新申请人预期在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亿港元;采“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标准的,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采“市值/收益测试”标准的,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10)最低公众持股量:25% (如发行人市值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如发行人预期市值超100亿港元的,可酌情降至15% - 25%之间)。
(11)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12)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售股,后6个月内仍要维持控股权。
(13)竞争业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5%或以上者)不能拥有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14)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15)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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