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是一个统称,可以就叫传媒。
经营范围可以按公司业务需求,普通类的都能加。
或者前边加一个细分类别的。
比方 广告传媒,文化传媒,影视传媒,出版传媒等。
经营范围也是可以按公司业务需求,普通类的都能加。
比方一个传媒公司想要科技类,或者商贸类的经营范围,没问题可以加,都加上也行。
下面我举例两个文化传媒的经营范围:
①上海XX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自有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服装设计、租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XX(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组织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健康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再看两家传媒公司的:
①XX天下(北京)传媒股份公司
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②上海XX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会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演出器材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不是我特意找的,就是在网上随手一搜,挑哪个名字顺眼,粘贴过来。
打眼看过去,是不是经营范围都差不多?
所以总结一下,传媒和文化传媒没啥区别,公司老板觉得哪个好听就用哪个,实际用起来,手感、姿势都一样。
顺便友情放送两条建议:
建议一,公司名字,在能通过审查的前提下,建议尽量搞得短一点。
比方说,“上海创业达人互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没有“上海创业达人科技有限公司”来得好。你想想,未来你的员工在各地出差,光开发票就得对着前台小姑娘多说好几个字(四个字),保不齐前台小姑娘还因为听不清楚打错了字,你得为你的员工着想啊!
当然,最重要的是,越简短越容易传播一些。或有人问,“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在法律上有区别吗?完全没有,唯一的区别就是字数不同。
建议二,委托律师做一下商标查询。有可能未来你的商号和商标一致去宣传,如果商号“创业牛人”刚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那会是件很棒的事。
谢谢邀请,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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